《二二年 · 五月》
《我的電腦游戲:二/X》
另一個讓我喜歡上玩電腦遊戲的原因,大概是因為我有一個陪我玩的哥哥。甚至到了現在,我們還是會聊一些有關遊戲的話題,例如最近我們就在聊關於紅色警戒2的視頻的話題。
但是如果有人問我,究竟什麼時候開始有定期玩電腦遊戲的習慣,我會說是在大學一年級。那個時候我剛剛到倫敦留學(欸,這是另一個可以寫一下的話題),是自己一個人住在宿舍裡面,晚上無聊想找東西幹,便開始了玩電腦遊戲。在中學的時候還沒有多餘的零錢,而且網上購物都是要用信用卡的,沒有信用卡的我便沒有想過在遊戲上花錢,玩的遊戲都是miniclip和armorgames等網上flash類的遊戲。到了大學覺得偶爾花一點錢在購買遊戲上也不是什麼問題,便抱著嘗試的心態玩一些著名的遊戲。
我記得我第一個玩的遊戲是刺客教條3(Assassin's Creed 3)。這是一個trilogy——一些遊戲系列都是推出三個遊戲去描述一個故事的,而顧名思義這是這個系列裡面的最後一個系列。所以我在開始玩的時候沒有很理解這個遊戲的前因,但是也沒有阻止我去欣賞裡面的角色構置和故事內容。記得在facebook上面我也上載了一張當時在這個遊戲裡面的截圖。
有一次我在英國去了我哥女友的宿舍,看見裡面有很多不同shades of red的口紅,便下意識跟哥說「這麼多顏色其實在我的眼中也沒有什麼不一樣,不理解為什麼要花這麼多錢」,我哥回覆說「這跟你的遊戲差不多嘛,反正喜歡就好了」,我之後便沒有再對女生的裝飾品說什麼了。
《我的電腦游戲:一/X》
畢業後已經過了快兩個月,主要做的都是既是瑣碎事也是影響很大的事情,例如簽證、搬家等等。。。
可能人無聊就會想以前小時候的事情。我的朋友都知道我花不少的個人時間在電腦游戲上,但是其實我的朋友很多人都不是什麽電腦游戲迷,有一些是偶爾才玩一會,有一些甚至是從來都不會玩電腦游戲的,所以我在想究竟我是如何喜歡上玩電腦游戲的。我記得第一次接觸電腦游戲是在小學早期(五歲左右?),那個時候我爸買了兩個游戲,第一個是《Return to Castle Wolfenstein》。這是一款典型的射擊游戲,你開始時作爲一個被俘虜的主角,逃脫之後反殺一整個城堡的不同角落。當年的電腦游戲在香港買的時候很常見的習慣,是那個售貨員會順道銷售一本小功略,這是一本小書,裏面會詳細說在哪個地方有什麽隱藏道具、打boss有什麽策略等等,那個年代還沒有手機,所以我經常把這些小游戲書拿回學校閲讀,給沉悶的課堂加一點點綴。
另一個游戲我已經不記得它的名字了,但是也是一個槍擊游戲,以對抗敵人搶灘作爲主題(現在回想,這款游戲在現在一定會被censored掉的)。
但這兩個游戲我都沒有自己玩,只是看我爸跟我哥玩而已。我第一次玩的游戲應該就是紅色警戒2,那是一個real-time strategy(RTS)的游戲。這個genre的游戲是你需要控制部隊和建築,同時具備宏觀操作(需要留意你在游戲裏面的經濟收入能支撐你建立軍隊的洗費)和微觀操作(例如軍隊的composition、部署的地理位置、對戰時的走位),但是那時候沒有這個認知,反正和電腦對戰只要自己爽就好了,策略和細微操作都不太重要。
之後其實在中學都沒有怎樣玩游戲(有幾款),反正無聊就上xanga和msn,和朋友聊天很快就到晚上了。正因爲這樣,我其實都不知道爲什麽自己喜歡玩電腦游戲,因爲也不能說是從小就有這個習慣,只是有exposure而已。但是中學的時候有很多game consoles都開始普及,例如Nintendo DS、PSP、PS2等等,那個時候還是有玩那一類游戲的。
自從疫情開始在美國肆虐以來,都沒有去過怎樣的旅行,就是兩年前因為有一整個學期都在遙距上課,就乾脆回去香港留在家裡,一待就是半年了。除了這一次的長途旅程,就都沒有去過別的地方了。過去的幾個月疫情開始受控(雖然還是聽見有很多朋友在這段時間不幸染疫),而且紐約也不是這麼遠的地方,為了去看一下會租的地方,現在就乘搭這往紐約的火車上。
雖然過去十年都到過很多不同的地方住,但每次去一個新的地方,還是難免有忐忑之心。大概我也知道自己去到以後還是能夠順利安頓下來。我撫心自問自己對大城市還是有習慣過的,但我想紐約應該跟香港比倫敦更為相似,至少如果紐約比倫敦甚至香港都更要fast-paced,我是不會詫異的。倫敦雖然為大城市,但是英國人普遍還是比較chill的。
我有好幾個朋友都在紐約居住過,他們給紐約的評價都是有聲有色,更具體的評價就是有很多令人垂涎的餐廳,和讓人樂而忘返的夜生活。在香港會覺得就算在街上留到晚上十一點,都不會很擔心會在街上遇到搶劫案等等。甚至在boston都覺得只要沿著大街上面走,都不怎麼會擔心自身安全,但是紐約感覺還是要比較小心出門的。
以前小時候,每逢到聖誕或者暑假,家人都會想去旅行。甚至到了大學留學,都會聽見有很多人去別國旅行享受時光。或許是因爲每次去旅行都要花費,所以自己一個人的時候沒有很想去旅行的衝動,跟一些backpacker朋友不一樣。
以前去旅行最大的興趣其實很簡單,就是想去看下雪,因爲在香港是基本不會下雪的,然後聽見在別國有下雪這種天氣,覺得十分新奇,想去觀賞一下。但是真的看過下雪的人,過了十分鐘就會覺得其實沒有什麽特別,雪下得太大反而不太方便,所以小時候去過一趟北海道,看到了下雪,就沒有很大興趣了。
之後有一次家人問起想去什麽地方旅行,我就想起了西安這個地方,因爲有很多名勝古跡。身處在宏偉的古跡面前我總會想象那些在古跡剛建成時生活的人,那遠古的距離是一種讓人肅然起敬的重量。這大概也是我喜歡閲讀歷史的原因,到了現在假如我去旅行,都會選一些歷史古城,到一些遺址想象在那個地方發生過的點滴。
在中國裏面我想去(但還沒有去)的另一個地方是張家界裏高聳入雲的石峰群。人類歷史固然有它有趣的地方,畢竟人類在過去幾十年迅速發展,跟幾百年前的人活得很不一樣(例如好難想象人類是怎樣接受一定要信奉被指定的宗教,或者是怎樣接受去戰場打仗的,雖然這些在現在都還是以一定形式存在)。但是地理歷史無可否認也有它讓人嘆爲觀止之處,看著碧綠透徹的水和奇峰峻嶺讓人心曠神怡,而這是在城市裏面游玩時都找不到的,所以我覺得這才是值得我們去旅行的原因。之後我去英國的湖區、中國的黃山,都是抱著這樣的心態。
但是我現在去旅行最享受的,不只是探訪名勝古跡,也不只是嬉山玩水,而是要感受那個地方的脈搏。這是我在倫敦留學時候有的覺悟。那可以是一個城市裏面因爲人的百態而生的節奏,也可以是那潺潺流水的平靜,白浪飛濺的激情,和拂過樹梢的清風,這些都是自然的呼吸。在倫敦有不同種族的人和各種文化,在copenhagen有寫意、較緩慢的節奏。這個心態也是爲什麽我很討厭glasgow和birmingham這兩個英國城市,因爲在這兩個地方我都覺得是一座沒有生氣的城市,跟那些被時光歲月淹沒的古城沒有分別。所以去旅行,我都想每天只去一兩個地方,剩下的時間就在大街小巷裏閑逛,這樣去旅行別有一番風味。
我在跟一些美國朋友聊天,發現他們都比香港人更隨心所欲地去旅行。香港人都會想著在公衆假期前後請假才去一趟大旅行,但是我發現很多外國人都喜歡在週末去的一個小城市度過,甚至會在週中問別省的朋友要不要去某個地方,都是很即興的。這不只是旅行的習慣,更像是一種生活的心態。現在我因爲在處理與簽證相關的問題不能離開美國,但是或許我應該考慮一下就去別的美國城市遊玩一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