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年 · 四月》
其中一個本質性矛盾,是simplicity versus elegance。這裡我用了英語,是因為在這之前沒有想過中文詞語對與這個對立面的翻譯是什麼。首先要弄清這兩個詞語的異同,而我們應該以比喻作為切入點。假如你的家裡面什麼都沒有,家徒四壁,席地而睡,那是simple yet inelegant;假如你在你家劃出了一個角落,角落放下了一張合適的床,旁邊有一張供工作和娛樂的bedside table,那是elegant but not simple。Simple就是不帶多餘沒用的,從必需性的角度去看,床並不是必須的,所以simple是一個客觀直接的詞語;elegant是帶有局部主觀的,因為你需要除了觀察還需要去理解,正如上述需要理解桌子的用處然後加以認同,你才可以判斷那於你是elegant的。但這是初步理解,實際上他們是環環相扣的。
但現在想想,上述的中文應該是簡與精。別人常說精簡精簡,意思就是簡要之餘還帶精練,由此可見一般而言,需要先簡要才有精練的可能。這是對的,但不能取其極端。一段冗長的文字,即使只需說一個意思,那說不上是精,正如先言簡後有意賅,否則那只是意貧。但也不能說文字短就必然意賅,因為沒有盛載意思的空間就沒有主動的取捨,而精要必須經過提煉和推敲的。誇張點說,「喋喋不休沒完沒了」就是文字短但沒有精練,因為就是個嘮叨的意思。但如我上述,不能對此極端理解,因為文字過分簡短,閱讀理解的功夫就自然要花在詮釋上,而不是在閱讀上,那麽理解得不容易,也不能說是簡單。「莫須有」就是精練,但談不上簡要,甚至這確實是什麼意思都沒有清晰地說出來。
上面說的是文字的例子,也說simplicity和elegance的異,下面我們聊一點從文字衍生的,也說它們的同,即相輔相成。例如詩詞取的是意賅,從取捨中隱約表達寫作緣故,而詩詞的體裁規範both necessitate and facilitate這取捨,這讓作家和讀者都必須咀嚼。學語言的人都覺得這種強制是自取其煩(因為只要李白杜甫都用白話文長長論述他們的思想,那我們就不用揣摩甚至瞎猜了),但學文學的人都覺得這是語言和文化的精髓所在。它們各有必要,有意義的知識、思想、哲學都是這樣的,我們開始的時候必須死記(也就是讀死書,例如死背了d/dx(x^2)=2x),然後都必須推敲,取其核心概念,才能融會貫通,活學活用(才不會讀書死),然後才能忘記了死記的知識(因為你已經能夠理解與推導d/dx(x^2)的意思和運算),到了最高境界才能夠以最簡單明瞭地言語帶出整體意義(你已經能夠對暫時只停留在死背階段的別人解釋你的理解)。
文字並不是單向的,你看這段文字不是在讀我在告訴你什麼天大的智慧;它是雙向的,我在表達我寫作的目的,而你從這文字產物中達到你想要的目的,可以是你為了娛樂而讀,可以是你為了理解我在想什麼而讀,可以是你嘗試激發自己對相似話題的思想而讀。而我在寫作到此在想,simplicity和elegance都是從「複雜」起點出發的目的地,它們或許矛盾但卻缺一不可,而提煉蒸餾是不能刪減的一環,沒有思考過你的原因而愚昧活著,跟你知道你的目標就是精簡活著而精簡活著,你過的每一天都會是一樣的,但卻如文學一樣不能捨棄後者的價值。
過去的星期天去了逛波士頓的一些古蹟。
自從我開始留學以後,在許多地方都住上了幾年,但是每次都總感覺沒有好好珍惜在那個地方的時候可以去遊玩一下那裡的名勝。我在倫敦住上了三年,但連大英博物館都沒有進去過,也沒有像朋友們利用英國還在歐盟的benefit去歐洲周遊列國(雖然還是簡單地去了幾個首都城市)。目前為止去看,接下來的幾個月應該是在波士頓長期居住的最後時光了,也因為女友終於有空休息一下,我們便打算去downtown逛一下的,順便也可以步行一下當是運動。
波士頓是其中一個美國裡歷史最悠久的城市,不只是因為它在美國的革命史中是一個重要的城市,而且在英國殖民時期就已經有波士頓這個城市了,例如哈佛就是1636成立的,比美國立國的1776年早了一百多年。以前的波士頓具有濃厚的宗教色彩,都是信奉puritanism,我對於宗教歷史不是很熟悉,但是我的印象就是要求信奉者都是無比虔誠的,例如睡醒、睡前、餐前等都要祈禱,每天都要讀聖經等等。這個感覺大概跟之後的salem witch trials(1692)有很大原因,加上我個人本來就不太對宗教具有好感,自然對puritanism有負面印象。但是反正讀歷史嘛,客觀理解就好,例如哈佛的創立人都是一個puritan來的(反而值得諷刺的是哈佛的school motto是veritas(truth),也由此可見「真相」是會隨時間改變的)。
其中一個參與美國革命的人叫Paul Revere,而第一個我們去的古蹟就叫作Paul Revere House,是他的故居,當然現在已成一個博物館了。那是一個有兩層的建築,但讓我覺得有趣的是那是一個比較簡陋的建築(雖然Revere也是一個很富有的人),因為這些從house改建而成的博物館一般都是很奢華的,裡面會有自己的study,圖書館,各種收藏品等等,例如幾年前就去過芝加哥的driehaus museum,一進去裡面冠冕堂皇的裝飾盡入眼簾。
當然這樣比較是不恰當的:driehaus是十九世紀末(1883)建的,而paul revere house在1680已經建成了,雖然revere自己入住是在1760左右。裡面的石頭的傢俱,還是用柴木生火的kettle、還是睡房旁邊厚厚的sermon book,都容許參觀者躍進兩百五十年前的時空。
另外一個鮮為人知在波士頓發生的歷史事件是breed's hill的戰爭(反正正常人知道關於波士頓的歷史也就是tea party,就是一堆人為了抗議英國納稅政策而將幾箱茶葉扔進海裡的歷史事件,也是具有「表明對抗英國政府的決心」的歷史意義的)。那是第一次美英大規模的對戰,在我從audiobook僅如的記憶中,美軍是washington領軍的,雖然washington也就是一個不怎麼樣的將軍,而且這一仗美軍最後還是敗了,但是是一仗以少戰多的戰爭,也給了英軍一記重創,於美軍來說給了他們有機會勝利的曙光,於英軍來說表明了美軍比他們想像中更頑強抵抗,也說明跨洋戰爭給英軍帶來的劣勢。在當年發生戰爭的地方之後豎立了一個紀念柱,我嚷著去那裡也說了好幾年,現在終於去過了。
波士頓的別名是Beantown,這是一個在這裡認識的朋友告訴我的,緣故是因為以前的Bostonians喜歡baked beans,但我總覺得baked beans是英國人的專利。。。
幾個月前我跟女友逛街的時候問她:「你知道古代做皇帝最重要的quality是什麽嗎?」她説:「是領導能力嗎?」我説:「不是,是制衡。」幾天前給一個朋友寫信,裏面寫著寫著,想起過去幾年究竟覺得最重要的idea是什麽,便覺得是一切都應取中庸之道。
最能夠顯現這點的是輕重。人遇到的事情有輕重之分,但是我想這裏說的輕重跟例如說壓力的多(重)少(輕)、快樂(輕)與不快(重),都是不同的。人活著不能肩負太多責任,否則力有不逮;反之人也不能什麽責任都不顧,不然這是萎靡。於我來説活著本來就是沉重的事情,社會的規範也屬重,例如我們要工作糊口,甚至簡單如過馬路要守規則,這些都是無形的重。然而這些重都是必要的,因爲我們作爲一個群體要有這些規則和框架才能達到order,才有討論活著中可以挪動的空間。
除了因爲群體而衍生的重,還有生命固有的重。活著就會目睹其他生命的隕落,消逝本來也具備著重量;活著就會因爲過分期盼而失望和失落,而期望落差也具備重量。我們試著到一個城市真真正正地繞一個圈,又或者到一個公衆地方,看看不同的人眼眸後面藏著的生命,就是最貼近重量的行動。每天都會有人因爲被幸運神眷顧而活過重彩的一天,每天都會有人因爲不幸的偶然而活過濃墨的一日。當你留意到一些人因爲背後的不幸卻硬是要爲了工作掛著情願的面具,就能觸摸到沉重。這些斷續和百感交集都是必須的,都是無可避免的,因爲它們賦予活著活著的意義。沒有它們,我們感受不了活著的重量,便不知道爲何而活。當然,這些都不局限於人類,但凡是生物,都有這些必然的障礙。
人之所以會自殺,都離不開太輕或太重。希望、幻想和夢想就是一些與上述抗衡的輕,也是期望的衍生物。絕望的重量是commonly known的,我就不必多說了。
與輕重捆綁在一起的是矛盾,因爲有一些事情,本身既重亦輕,「成功」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人成功多了,便會害怕失敗,繼而害怕失敗,不知不覺間便被束縛了,每走一步都要看看別人的臉色。我以前就總覺得做數學才能符合別人想象中的我,但其實現在我做數學與否別人都不會特別上心的,解脫了以前數學成功的枷鎖,才能更好地把握有限的時間。如果人活著的目標是不失敗,會不自覺地甘於平庸,也就會活得枯燥乏味。活得小心爲營就會不經意錯過了機會。大失敗例如破產等當然我還是害怕的,但是要告訴自己它們如果哪一天降臨到自己身上,會能走出一條道路出來,但是小失敗不要懼怕,因爲有了失敗才能感受成功的雀躍,正如有了悲傷才能知道真正的快樂,經歷了失去才會珍惜擁有的難能可貴。這些話也許是只有一直成功的人才有勇氣説出來的話,但我要告訴自己不是這樣的。
總覺得第一篇網誌會給這個網站定音,例如語言(中文?英文?中英並用?)、語調(純網誌?等有思想才更新?),然後就覺得反正想寫就寫吧。有什麼想紀錄好的就寫認真仔細一點,不然就簡單寫一下該天有什麼活動就好了。
但第一篇網誌的內容,其實一兩個星期前就已經想好了,想繼承以前畢業前的習慣,寫一下這個degree真真正正地學會了什麼,那當然不是數學,數學就沒有什麼好說的了。
還是先寫一下心路歷程的。這幾年跟我還有聊天的人都一定知道我現在已經不喜歡以數學作為工作了,這大概也是很多人沒有想像過的,所以一個我經常被問到的問題就是為什麼現在不喜歡數學了。還依稀記得幾年前我也是滿腔熱誠的,在gap year的那一年還覺得自己定會想從這個方向發展下去。第一個真的有這個「不做數學」的念頭應該是在第二學年末的夏天,和第三個學年開始的一兩個月。Year 2末的時候我在學一個叫作Chowla-Selberg formula的東西,然後自己看了三個月左右都沒有能看懂,所以就開始有了認命的想法。老闆(advisor)知道我不喜歡,便讓我看Deligne寫的有關absolute hodge的文章。在那一年夏天,我記得自己是有一段時間留了在波士頓的,老闆會駕車到波士頓跟我在一家叫japonaise的cafe去討論數學。但是那個時候就已經覺得自己開始對看過的數學沒有「感覺」——這是一種很難形容的觸覺,就像你對一種語言熟悉到一種程度,就會對一些沒有見過的詞語也能猜出他們的意思。另外一個主因就是我有一個朋友開始也有這個不待在數學界的想法,在上別的課,例如統計學,還有那個時候剛剛大熱的machine learning。看著他一點一點部署自己畢業後的出路,我便也有了這個離開數學的想法。
但是及後的每一步都是摸著石頭過河的。Year 3開始的時候便告訴了老闆有了做industry intern的想法,那個時候很多朋友都有相似的想法,卻又不太敢跟他們的老闆說,因為大部分讀博士的地方都有一個潛規矩,學校跟老闆教你,就是想之後能在學界裡發展,增加影響力,特別是哈佛的大學,這個想法更是誰都不能說出口的。但是我倒是沒有太擔心,因為老闆給我的印象還是比較平易近人的,我有一天跟他見面的時候就道出自己的想法,他說如果我對數學是「ambivalent」的話,做intern固然是好的,但也一定會犧牲了做數學的時間,但總而然之他是不介意的。
及後發生的事情基本都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了,第三學年後的暑假剛在沒有爆發了疫情後不久,我回到了香港,便抱著一個碰碰運氣的心態去報名,然後找到了offer,然後實習期間遇到一個好的manager,有了return offer,實習過後基本都已經知道自己會離開數學了,在讀書上的心態便變成了畢業就好了。
但反而在最後一個學年,也許是受到了要畢業的壓力,便開始更認真思考了,才開始有了真的跟老闆聊天的能力,以前基本都是我問問題他教我的。老闆在第四學年的時候知道我有intern offer便問我是不是畢業後便不會報名post doc了,我說是的,他說好,那麽我們找一個theorem畢業就好了。到了intern之後他知道我做數學不是特別開心,便對我說讓我儘量在最後幾個月享受一下就好了,不要給我自己很大壓力的。
博士生畢業一般都是在defense算的,跟碩士等不一樣,不在畢業禮算的。defense就是你寫了論文,要找幾個教授看,然後解釋你的論文,他們就會針對你的論文問你一些問題,你便要儘量回答。在數學這個領域裡面這個橫節有接近一個小時,他們便會商量能不能讓你畢業。在幾個月前我就已經知道在畢業後其實不會特別開心,更像是一種解脫,因為這個時候已經覺得自己在做一些自己也提不起興趣的事情。
但是在這五年,還是學到很多自己覺得有用的道理的。跟在女友在一起了不久,其中一個女友擔心我的地方是她總覺得我的人生走得很順利,沒遇到過什麼真正的挫敗,現在回頭看覺得她還是有道理的。起碼現在會對別人的不足之處抱著一個更包容的心態,因為每個人都有一些concern和難處,是別人看不見的。
關於仔細思考的前言,那是我覺得最重要的得著。我覺得自己不適合做數學的主因,是我覺得失去了對數學仔細思考的興趣,很多不懂的地方就像蒙混過去,但我知道要避免在其他地方抱有同樣的想法,這是十分危險的事情。在畢業前老闆也對我說,反正做人最大的意義就是要把一些東西想得深入,那些東西是什麼不太重要的,是不是數學也沒什麼所謂。假如你對十八世紀的音樂有興趣,那你可以思考一下音樂;甚至是一些「無聊」的事情,例如你對放在冰箱的雪糕如何生產是有興趣的,那就認真研究一下它的生產鏈等等。這種對思考的渴求,自然會在別的地方顯現出來,感覺像以前人說的「人如其字」。這也是我以前想到的「厭惡惰性」的道理更tangible的一個演繹,所以是值得我記下來的。因為人只要思考懶惰成性,便會有一種內在空虛,像文章沒有了文字作為載體,是不可能有什麼意義的。